公司于201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薪酬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13年度薪酬考核及2014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现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薪酬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不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公司不额外为其提供工资及福利;在公司领取报酬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报酬由董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公司薪酬考核办法予以确认;独立董事的报酬经公司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每人每年人民币107,352.94元(税前)。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和职工工资总额与公司经营和管理业绩挂钩。薪酬考核按年度进行,年度考核与经营责任制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相结合来进行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和职工工资总额的最终考核。其中,公司总经理年薪基数及其考核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副总经理的年薪基数由董事会确定。
三、2013年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含报告期内离任)从公司或股东单位领取的报酬为: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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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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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应付报酬总额(万元)(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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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从股东单位获得的应付报酬总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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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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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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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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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剑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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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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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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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一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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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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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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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伟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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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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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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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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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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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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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贺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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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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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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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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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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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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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祥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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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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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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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锦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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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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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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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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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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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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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绍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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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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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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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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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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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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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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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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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振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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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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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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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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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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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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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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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利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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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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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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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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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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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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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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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4年度薪酬计划
根据公司《薪酬考核办法》,2014年公司总经理年薪按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进行预发,副总经理的年薪基数为66.27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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