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5年8月26日,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通知,浙能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浙能集团于2015年8月2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3,167,001股。本次增持前,浙能集团持有公司9,509,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9.92%;本次增持后,浙能集团持有公司9,512,667,00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9.94%。
二、后续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属于公司2015年7月1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5-030)浙能集团增持计划的实施。后续浙能集团将根据公司股价波动情况,在未来6个月内,择机进行增持。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浙能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浙能集团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