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因公司2014年10月发行的100亿元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成功完成转股并退市,公司总股本由11,837,062,387股增加至13,600,689,988股。根据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议案》要求,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可转债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不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的具体修改如下:
章程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837,062,387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600,689,988元。 |
第十九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11,837,062,387股,均为普通股。 | 公司股份总数为13,600,689,988股,均为普通股。 |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