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萧山电厂煤机关停的公告
一、萧山电厂煤机关停情况
萧山电厂现有两台130mw燃煤机组及三台天然气机组,总装机容量1486mw。两台130mw燃煤机组分别于1993年4月、1994年9月投入运行,按设计尚有7年运营期。
根据《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能源办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7]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关停小火电机组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7]32号)等政策规定,同时为推进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改善萧山及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做好世界互联网大会和国际重要峰会环境保障工作,按照浙江省政府的相关要求,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同意在2015年12月15日前关停萧山电厂两台130mw燃煤机组。
二、本次关停机组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14年末,萧山电厂关停煤机固定资产账面净值约4亿元。由于机组关停后有3年电量指标替代发电收入、关停机组拍卖收入等收入,预计该关停事项对公司2015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