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l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33,342,000股;
l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经2013年9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253号文核准,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电力”或“公司”)发行1,072,092,605股股份吸收合并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前浙能电力总股本为8,033,340,000股,发行完成后浙能电力总股本变为9,105,432,605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2013]109号文批准,浙能电力股票于2013年12月19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股东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港”)、北京航天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航天基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所持有的浙能电力股份,锁定期为自入股浙能电力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在发行股份吸收合并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并a股上市前,浙能电力于2012年12月31日向河北港、航天基金、信达资产分别增发股份162,930,000股、95,230,000股、75,180,000股。河北港、航天基金、信达资产在浙能电力上市时承诺:“自入股浙能电力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浙能电力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浙能电力回购该等股份。”
2014年6月,浙能电力实施了每10股转增3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方案,转增后河北港、航天基金、信达资产持有的限售股分别达到211,809,000股、123,799,000股和97,734,000股。
现锁定期将届满,河北港、航天基金、信达资产持有的该部分股票将于2015年12月31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浙能电力发行1,072,092,605股股份吸收合并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完成后浙能电力总股本变为9,105,432,605股,并于2013年12月1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014年6月,浙能电力实施每10股转增3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变为11,837,062,387股。转增后河北港、航天基金、信达资产持有的限售股分别达到211,809,000股、123,799,000股和97,734,000股。
2014年10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80 号)的核准,公司公开发行总额人民币100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2014年10月28日,该次发行的1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浙能转债”。“浙能转债”于2015年4月13日进入转股期,自2015年4月13日至2015年5月4日,公司股票已满足在任何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有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浙能转债”当期转股价格(5.66 元/股)的 130%(含 130%)的情形,已触发可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赎回“浙能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2015 年 5 月 26 日)登记在册的“浙能转债”全部赎回。截至 2015年5月26日,累计已有人民币9,982,166,000元“浙能转债”转为公司 a 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 1,763,627,601 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份总额为13,600,689,988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河北港、航天基金和信达资产在浙能电力上市时承诺,“自入股浙能电力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浙能电力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浙能电力回购该等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河北港、航天基金和信达资产均遵守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形。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上市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上市保荐人同意浙能电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33,342,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 | 股东 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单位: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 |
1 | 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 211,809,000 | 1.56% | 211,809,000 | 0 |
2 | 北京航天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123,799,000 | 0.91% | 123,799,000 | 0 |
3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97,734,000 | 0.72% | 97,734,000 | 0 |
合计 | 433,342,000 | 3.19% | 433,342,000 | |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 本次上市前 | 变动数 | 本次上市后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国家持有股份 | 592,067,587 | 0 | 592,067,587 |
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 10,320,694,800 | -309,543,000 | 10,011,151,800 | |
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129,558,000 | -123,799,000 | 5,759,000 | |
境外法人、自然人持有股份 | 4,111,880 | 0 | 4,111,880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11,046,432,267 | -433,342,000 | 10,613,090,267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a股 | 2,554,257,721 | 433,342,000 | 2,987,599,721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2,554,257,721 | 433,342,000 | 2,987,599,721 | |
股份总额 | | 13,600,689,988 | 0 | 13,600,689,988 |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