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一、融资租赁情况概述
2015年12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三易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发电”)、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乐清发电”)与三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易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总额为20亿元、租期为5年的售后回租业务。其中嘉华发电15亿元、乐清发电5亿元(以下简称“原融资租赁业务”)。具体详见2016年1月5日公司披露的《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的公告》。
现因资金需求变化等原因,原融资租赁业务的承租方及其融资金额需做适当调整。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与三易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同意对原融资租赁业务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融资租赁业务变更为由嘉华发电、乐清发电、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兰溪发电”)以其部分设备类资产为标的,与三易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总额为20亿元、期限为5年的售后回租业务,其中嘉华发电12亿元、乐清发电4亿元、兰溪发电4亿元;融资利率参考1-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即4.275%(利率为浮动利率,随人行基准调整而调整);按季支付租息;年手续费为融资额的0.53%,共2.65%,收到租赁款项时一次性支付。
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三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一号办公楼607室
法定代表人:陈坚武
注册资本:肆仟玖佰万美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的咨询及担保
成立日期:2012年11月21日
营业期限:2012年11月21日至2042年11月20日止
截至2014年年底,三易融资租赁公司资产总额1.69亿元、资产净额1.57亿元、营业收入1.41亿元、净利润1541万元。
三、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根据嘉华发电、乐清发电、兰溪发电分别与三易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调整后的《融资租赁合同》,嘉华发电、乐清发电、兰溪发电将其各自拥有的部分设备资产作为融资标的物,转让给三易融资租赁公司并回租使用,租期结束后均以1元的价格购回标的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出租人 | 承租人 | 租赁物 | 融资金额(亿元) | 融资利率 | 手续费 | 租金 | 租金凯发k8官方首页的支付方式 | 租赁期 |
三易融资租赁公司 | 嘉华发电 | 锅炉、汽轮机等机器设备 | 12.00 | 1-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即4.275%(利率为浮动利率,随人行基准调整而调整) | 年手续费为融资额的0.53%,共2.65%,收到租赁款项时一次性支付 | 每期租金=期初租赁本金×租赁利率×实际占用天数/360 本期归还租赁本金 | 按季支付 | 60个月 |
乐清发电 | 4.00 | |||||||
兰溪发电 | 4.00 |
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目的是盘活存量资产,降低财务费用。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承租人含增值税的年化融资成本约为4.805%,考虑到增值税及附加的抵扣因素,经测算,承租人在5年租期内年化融资成本约为4.03%,较置换承租人同等金额的银行贷款,5年租期共可节约财务费用约3800万元。
五、本次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6年6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与三易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上述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