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l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l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
公示公告 -凯发k8官方首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
召开地点: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 ||
1.00 |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应选 |
1.01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童亚辉 | √ |
1.02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孙玮恒 | √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特别决议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0023 | 浙能电力 | 2017/5/23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及地点:2017年5月31日14:30-15:00在会议现场接受登记。
1、凯发k8官方首页的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52号浙能大厦9楼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10007
联系电话:0571-8721 0223
传真号码:0571-8993 8659
2、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l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授权委托书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投票数 |
1.00 |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应选董事2人 |
1.01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童亚辉 |
|
1.02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孙玮恒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本次会议有关选举董事的议案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表决投票数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大会应选举候选人人数之积。股东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如本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董事补选,应选董事2名,董事候选人有2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1.01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童亚辉 | |
1.02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孙玮恒 |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1.00“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就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200票为限,对议案1.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2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票数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方式… | ||
1.00 |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 - | - | - |
1.01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童亚辉 | 200 | 0 | 100 | |
1.02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孙玮恒 | 0 | 200 | 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