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子公司开展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因
今年以来,煤炭市场价格高企,波动频繁。为有效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和控制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富兴”,浙能富兴的主要业务是向公司所属发电企业供应煤炭)拟以对冲煤价波动风险、锁定生产经营成本为目的,开展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套保业务的目的和数量
开展套保业务的目的是借助动力煤期货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采用对冲或实物交割的方式来抵消动力煤现货市场价格波动风险,锁定生产经营成本。
公司电煤年消耗总量约4000万吨,拟设定全年最大套保量为1000万吨,即占年度电煤消耗总量的25%左右,属于相对合理的套保比率。
三、套保业务的内控制度
为规范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控指引》的有关要求,浙能富兴制订了《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审批及权限、业务流程、风险控制、报告制度、档案管理、保密制度、应急处理、合规检查、责任追究等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董事会决议内容
鉴于开展动力煤期货有利于对冲价格波动风险,锁定生产经营成本,同时考虑到浙能富兴有完善的动力煤现货购销体系,对动力煤市场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并拟订了相关内控制度防范风险,特形成如下决议:(1)同意《浙能富兴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2)同意浙能富兴从2017年起在每年1000万吨额度内开展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3)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决策程序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