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需求。
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鉴于聘期已至,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拟续聘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审计费用350万元(含浙能电力下属子公司的审计费用)。
本次《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 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事宜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1日